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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签署内蒙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合作协议
时间:2021-04-29
       427日上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签署“内蒙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项目合作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布小林,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见证签约。 

  布小林、张亚平一行首先参观考察了中心的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随后举行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欧阳志云和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主任田德志分别致辞,之后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4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部署,以及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内蒙古建设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大需求,在健全完善内蒙古生态安全保障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推进人才交流与资源共享三大方面开展合作,包括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与转化应用、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或投标国家及地方区域生态类研究项目和示范工程、开展专业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等具体事项。 

  近年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不断深化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了内蒙古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初步摸清了内蒙古的“生态家底”,显示出内蒙古生态系统蕴含着巨大价值,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理论依据。 

   

   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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