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是国家生态保护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欧阳志云研究组在综述我国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历程、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机构改革对中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带来的机遇,提出了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议,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生态学领域顶级期刊《Trends in Ecology & Evolution》(IF=15.2),徐卫华研究员为论文第一作者。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手段,也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我国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显著,到目前为止建立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1万多处,总面积占我国陆域面积的18%以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与自然景观、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影响自然保护地整体成效的发挥。
文章认为,源于多部门的破碎化管理是自然保护地现有问题的根源之一,而目前我国政府从上而下推动的机构改革为解决这些问题,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代表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者职责,各级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有类似的代表权,这解决了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同时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是其中重要内容,能统一协调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新建立的国家公园管理局,对原属于不同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解决了管理破碎化的问题;原有的环境保护部调整成为生态环境部,不再具体管理自然保护区,但加强了自然保护地的监督职能,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与监督的分离。
研究建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近期内优先解决如下问题,第一,重新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建议在国家最新提出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基础上,考虑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便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第二,综合考虑珍稀濒危物种、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自然遗迹,编制统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第三,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文章提出的对策与建议,期望为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中国的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2020年中国将主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我国在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对于解决全球生物多样性危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中国解决方案与路径。
该研究得到了中国科学院与国家林草局联合支持的《全国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研究》课题的资助。
TREE论文链接:https://www.cell.com/trends/ecology-evolution/fulltext/S0169-5347(19)30161-2